東協國家積極發展核能以滿足國家能源安全。(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為了滿足不斷攀升的低碳電力需求,東協國家不約而同加快核電相關法規制定。菲律賓近期提出商用核電廠發展框架草案,對於關鍵定價與電力調度有初步規劃;印尼政府將立法開放鈾元素等放射性物質作為能源發電使用,另外也進一步篩選出未來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技術的潛在來源。
菲律賓公布發展框架,拚增加1,200MW核電
根據菲律賓核電發展藍圖,政府預計在2032年完成首座商用核電廠,而剛出爐的草案提到3種主要發展的類型,包括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微型反應爐(Microreactors)、浮動式核電廠(Floating Nuclear Power Plants,FNPP)。
整體來說,能源部將成為核電廠的監管單位,同時負責研究專案融資的可行性,並與國家電網公司(NGCP)合作,確認基礎建設及電力需求充足,而能源管理委員會(ERC)將研擬電價機制、評估電廠維運成本、確保電廠安全及合規。
菲律賓預計將首座核電廠當作基載電力,為國家電網增加1,200MW(千瓩)的電力,並且接下來在2035年擴大至2,400MW、2050年至4,800MW。目前菲律賓主要電力來源為煤炭,占比約63%,其次是再生能源占比22%,而天然氣占比約14%。
自1986年就閒置使用的菲律賓巴丹核電廠,現任總統小馬可仕有意重啟。(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印尼研擬開發鈾礦,為商用核電廠鋪路
印尼核電發展方面,目前也還在立法階段。能源副部長尤利奧(Yuliot Tanjung)在近期透露,政府正在草擬相關法規,未來將允許鈾等放射性物質在純化、加工後用於發電。
根據「國家電力供應計畫」(RUPTL),目前只有3座研究用核反應爐的印尼,最快在2030年增加500MW的核電,並在蘇門達臘(Sumatra)與加里曼丹(Kalimantan)各建造一座電廠。其中西加里曼丹的美拉維縣(Melawi),因為鈾礦藏量超過2萬4,000噸而成為電廠潛在落腳處。
為了響應國家能源政策,印尼國家石油公司(Pertamina)旗下新能源與再生能源子公司(NRE)執行長阿尼斯(John Anis)表示,該公司已經成立工作小組,可能以獨立發電商或聯盟成員的方式參與開發。
印尼政府目前還沒決定哪些企業可以參與該國首個商用核電計畫,但目前已經將供應商名單範圍縮小至中國及俄羅斯,並決定以SMR為主要發展方向,因此暫時排除加拿大、南韓等大型核電廠為主的國家。
資料來源:Phil Star、Manila Times、Jakarta Globe、Nikkei Asia、China Global Sou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