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古加拉特邦的電力監管委員會(Gujarat Electricity Regulatory Commission,簡稱)上周發布了2022年再生能源採購條例的第三修正案,訂定了2022-23財年至2024-25財年的再生能源採購義務(renewable purchase obligation)。
根據GERC訂定的新規,2022-23財年、2023-24財年和2024-25財年的RPO分別設定為17%、18.7%和20.7%。
GERC曾於三月發布第三修正案的草案,並展開大眾諮詢的過程,邀請利害關係人提供建議。利害關係人建議,應該將再生能源產業的當前發展納入考量,並且提供履行RPO時的靈活性,因此,有必要將「再生能源」、「再生能源項目」、「再生能源儲能裝置」以及「混和再生能源項目」皆納入該法規所定義的再生能源來源,以確保一致性。
GERC對此表示,儲能裝置並非發電來源,因此無法將其定義為再生能源,不過,風力或太陽能項目若是搭配儲能系統將電力儲存起來,並於日後釋放出來,則可以被視為可再生能源。
GERC補充道,風力、太陽能、生質能源、沼氣、地熱、潮汐能以及大型水電項目所產生的能源是符合混合項目條件的,此類項目產生的能源可以被納入RPO標準之中。
另外,也有利害關係人建議,為了因應印度政府推出的綠色氫能政策(Power's Green Hydrogen Policy),應將綠氫和綠氨視為RPO認可的再生能源之一。GERC對此指出,若生產氫氣和氨時所消耗的電力是來自再生能源,則符合履行RPO的條件。
由於太陽能項目從建設到投產約須用時18個月,加以目前土地供應、基礎設施方面皆有許多挑戰,建設材料的成本也大幅攀升,皆會導致RPO目標實踐上的困難,因此利害相關人士建議將2022-23財年和2023-24財年的RPO義務維持在17%,與目前2021-22財年的標準相同。
GERC經過討論後認同了上述說法,因此,該單位將2022-23財年和2023-24財年的RPO設定為17%和18.70%,將2024-25財年的RPO目標拉高至2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