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於周一(27日)召開能源部長理事會,27個會員國的能源部長針對再生能源指令(Renewable Energy Directive)以及能源效率指令(Energy Efficiency Directive)的修改案取得共識,未來有望加速建設再生能源,並且簡化再生能源設施的許可程序。各國能源部長接下來將和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進行討論以拍板最終法案。
歐盟計畫在203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減少55%,因此,再生能源將是不可或缺的一環,歐盟成員國已承諾,將會重新評估企業採購再生能源時會遇到的障礙,並且對此祭出解決方案。
歐盟能源部長理事會於周一達成共識,預計會將REPowerEU計畫的關鍵要素納入再生能源指令之中。有鑑於俄烏戰火持續延燒,各國部長強調,歐盟必須加快部署再生能源,以強化能源安全,他們一致認為,拓展再生能源以及建設陸域及離岸電網皆應被視為是歐盟的總體公共利益,也是歐盟的公共安全議題。
為了發展再生能源建設,歐盟各國能源部長針對新再生能源項目的審核期取得共識,並決定簡化更新發電(repowering)的許可程序。更新發電係指在既有的再生能源設施中,以效率較高或較新的裝置取代原有裝置,藉此改變發電的效率。
歐盟當前的目標是在2030年裝設510GW的風力發電,以目前的190GW作為基準的話,未來每年必須新增39GW,歐洲風能協會的執行長狄克森(Giles Dickson)對此指出,唯有加快風電廠的許可程序方能實踐此目標。
狄克森補充道,歐盟若要實踐其目標,所有新風電廠的許可程序皆必須在兩年內完成,且必須涵蓋環評許可以及電網許可,方能加速綠電建設。
此外,各國部長也於周一針對歐盟的再生能源目標形成共識,將會把2030年電力結構中的再生能源占比自32%拉高至40%,同時也必須將能源消耗減少9%,為此,歐盟會員國必須在未來兩年內拉高氣候行動,讓歐盟整體邁向其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