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Reuters)於9日報導指出,根據歐盟的一份草案,歐盟執委會計劃加速再生能源設施的批准程序,讓部分設施在一年內獲得核准,藉此加速歐盟的能源轉型、擺脫對俄羅斯的依賴。
歐盟預計將於下周公布一系列措施,除了加速再生能源的批准流程外,也將推廣再生能源、節約能源使用,並且增加從其它地方進口天然氣,以甩開對俄羅斯能源的高度依賴。
歐盟執委會在草案中提議,各國必須指定適合發展再生能源、對於環境影響較小的陸域或海洋「重點區域」。
根據歐盟現行規定,再生能源項目的批准程序不得超過兩年,至多可延長一年。而歐盟新的提案建議,設置於再生能源重點區域的新項目,其批准程序不得超過一年,僅在特殊情況下得以延長三個月。重點區域以外的項目則是按照原先的規則。
在現行規則下,由於審查過程冗長,加上偶有居民反對或是保護瀕危動物的擔憂,導致再生能源項目的批准過程往往會被耽誤,也因此引發了部分人士擔心,歐盟難以快速地擴大風能和太陽能以滿足其氣候目標。
據草案中所述,批准建設再生能源項目將被視為是「壓倒一切的公眾利益」,因此將簡化評估程序、加速建設。
根據新提出的草案,重點區域必須避開環境保護區以及鳥類遷徙路線,且必須優先考慮屋頂、公路、鐵路、工業用地及周圍公共土地等。此外,整個區域必須先接受環境評估,後續的個別項目若不會對其它歐盟國家造成重大影響,則不再需要進行評估。
計畫進駐重點區域的再生能源設施若容量小於150KW,批准程序更有望縮短到六個月,若存在安全疑慮或可能對電網造成影響,許可流程則最多可被拉長至九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