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作机制
任何年排放等于或超过 2,000 吨二氧化碳当量(直接排放)的企业都有责任注册为可报告组织并每年提交一份排放报告。
任何年排放超过25,000吨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须注册为应税企业,除每年提交监测计划和排放报告外,每排放1公吨温室气体须缴纳25新币碳税,税收将用于能源推动。
法源依据:碳定价法 (CPA)
课征对象
约有50家碳排放大户(年排放25,000公吨以上)需缴交碳税,包含发电厂和半导体公司,占全新加坡排放总量的80%,是全球碳税覆盖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新加坡温室气体排放占全球0.1%)
申报时程及内容
新加坡政府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征碳税,至2023年皆为过渡期。目前规划2024年碳税提升至25新币并预计最迟于2030年前将每公吨碳税调升为50-80新币。
图一:新加坡碳税时程
表一 / Source:新加坡国家环境局
(国家能源局提供协助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表格)
温室气体排放测量及报告要求
报告内容:每年缴交之排放报告应包含活动数据、每次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计算及直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报告缴交时间:来年6月30日之前提交上一年度的排放信息,且提交前须由国家能源局认可的第三方核查机构验证。
碳定价法排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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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排放(范畴二及范畴三),意即电力的消耗不须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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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上活动的排放(根据 UNFCCC 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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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排放。
验证及认可要求
所有应税企业(年排放超过25,000吨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所提交的报告须经过能源局认可之第三方机构验证,验证项目为所有与可计算的温室气体排放相关之讯息。国家能源局提供验证通知、验证计划摘要及验证报告的模板,核查机构须根据模板来进行核查。
国家能源局认可之查验机构:
- Ernst & Young LLP
- PricewaterhouseCoopers LLP
- DNV Business Assurance Singapore Pte Ltd
- TÜV SÜD PSB Pte Ltd
- KPMG Services Pte Ltd
- SOCOTEC Certification Singapore Pte Ltd
- RSM Risk Advisory Pte Ltd.
- Lloyd’s Register Quality Assurance Limited
- TEMBUSU Asia Consulting Pte Ltd
- TUV NORD (Thailand) Ltd (Singapore Branch)
趋势发展
除碳税之外,新加坡也计划发行绿色债券及成立跨国碳权交易平台(Climate Impact X, CIX),平台由淡马锡集团、星展银行、渣打银行及新加坡交易所组成,期望透过卫星监测、机器学习和区块链技术来满足跨国公司和机构投资人的不同需求。
资料来源
更新日期:202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