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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将进口他国碳排 盼掀起碳捕集与封存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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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正准备进口来自亚洲一些最大污染国的温室气体,该国政府推出了新法,首次允许国际碳排放物透过碳捕集项目封存在当地海域。

日本跟南韩在天然气业者及国际能源总署的支持下一直游说澳大利亚,避开在1972年依「防止倾倒废弃物污染海洋公约」(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of Marine Pollution by Dumping of Wastes and Other Matter,简称伦敦海抛公约)所实施的限制,准许运输碳排放物及其它海洋废弃物。

澳大利亚环境部长普莉贝丝(Tanya Plibersek)近日在议会提交一项允许碳污染物输入澳洲的法案,预计将在反对党支持下经投票表决立法。普莉贝丝称她的法案,「履行了澳洲依伦敦海抛公约(London Protocol)所承担的国际义务」。

伦敦海抛公约禁止出口碳污染物并将之掩埋在海底,但藉由当地法律改革,澳大利亚可以加入南韩、英国、挪威及伊朗等国的行列,采用「临时申请案」(provisional application)调整规定,以在国际进出口碳污染物。

进口碳污染物将在澳大利亚引发争议,因为绿党(Greens)反对碳捕集及封存(CCS)技术,环保团体质疑该技术会延长化石燃料的寿命,并推迟洁净能源的部署。

全球碳封存研究所(Global CCS Institute)去年发布的一份报告发现,澳大利亚或能在南半球成为国际碳排交易的「定锚国」(anchor nation),因为日本、南韩及菲律宾等碳封存地质条件较差国家的出口意愿强劲。

天然气和燃煤发电厂及工厂的碳排放物,可以被收集并压缩至船只或海底管线输送到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天然气巨头Santos正在开发巴尤恩丹(Bayu-Undan)项目,将二氧化碳埋入帝汶海(Timor Sea)旧油气田下。

Santos执行长葛伦霍(Kevin Gallagher)四月时曾表示,CCS是「建立一项新型、大规模碳抵销产业的机会,缺乏澳大利亚竞争优势的排放国将对此产生大量需求。」

该产业的推动受到现任艾班尼斯(Anthony Albanese)政府的支持,资源部长金恩(Madeleine King)宣称CCS是「一次性的最大机会」,以减少能源产业的排放。金恩在五月曾表示,天然气公司必须自行负担开发CCS项目。

不过,有鉴于全球最大商业CCS项目─雪佛龙( Chevron)在西澳(Western Australia)的Gorgon碳捕集及封存项目依然成效不佳,如何大规模进行该技术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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