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越南国会批准,经济第一大城胡志明市将自8月1日起,试行一项「碳交易和清算机制」,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根据越南法令第06/2022/ND-CP号第三条第五项,这项机制涉及实施减排的计划与项目,并依照经认可的方式生产碳权。企业获得的碳权可在市场内进行交易,或与超过配额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相抵销。
这次试行的碳信用额来自国内外投资者与有关计划和项目的交易。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将公布选择投资者的有关程序。该市交易后所获得收益将全部归于胡志明市的财务预算,并将用于因应候变迁及发展绿色经济、数位经济及循环经济的项目。
在试行碳权交易之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将跟越南工商部、交通运输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建设部与自然资源和环境部,确认该市在吸收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贡献。
另外,为了减少排放量,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也将采取多项措施,例如在技术条件合适的办公室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屋顶安装太阳能,为总部营运提供电力。未使用的电力必须按照电力法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