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工商处副处长阮氏金玉(Nguyễn Thị Kim Ngọc)6日宣布,该市9月将在国家行政机构及公共商业大楼的屋顶安装太阳能发电系统,预期每年最多可产生约2亿kWh电量。
根据阮氏金玉,目前胡志明市工商处正在完善该计划,并将于本月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提交。预计胡志明市将在9月批准该计划,并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及公共建筑的屋顶部署太阳能发电系统。
有关太阳能系统的影响,阮氏金玉表示,主要在于太阳能板的废弃问题。目前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回收太阳能板等产品,确保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此外,在该计划中,规定有关机构将负责保障环境安全、防火、电力以及美观和建筑设计。
根据工商处,在胡志明市内,由政府管理的办公楼屋顶总面积约120万平方公尺,如果全部都安装太阳能发电系统,每年可产生约1.8亿至2亿kWh的电量。
据工商处统计,胡志明市拥有太阳辐射量大的优势,平均每年每平方公尺约1,581kWh,最高达每日每平方公尺6.3kWh。 胡志明市平均每月日照时数为100至300小时,全年持续如此。屋顶太阳能发电是一种绿电,有助于减少温室效应、二氧化碳排放及建筑物的热辐射,同时减轻未来的供电压力。
另外,胡志明市也鼓励住宅及企业屋顶安装太阳能发电系统。具体而言,家庭、个人和企业在设置屋顶太阳能系统时,需要向电力部门注册并提供以下数据:安装地点、发电量、电力传输线路以及预期的连接点。电力部门会对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的接线和传输力提供建议,以便双方达成协议。
电力部门将根据法律规定,负责检查和监督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运作。如果发现违规情况,该部门将暂停与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连接,并向越南工商部通报以按照现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