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能源部(DoE)依据再生能源比例标准(RPS)发布了符合规范的再生能源厂清单,根据RPS标准,菲律宾供电商的电力供给中须有一定比例来自再生能源。
该清单包含总发电量达1,312.9MW的 62间太阳能厂、总发电量412.8MW的36座水力发电设施、总发电量264.8MW的36个生质能源厂、总发电量409.9MW的7间风电厂以及总发电量达218.5MW的6间地热发电厂。
被选定的太阳能厂规模从0.21MW到100.6MW不等,根据该文件,其中一些电厂已经开始运转并採用趸购制度(FIT),而其他电厂则计划採批发电力现货市场 (WESM)或双边购电协议(PPA)方式营运。
菲律宾能源部长库希(Alfonso Cusi)指出,参与本次决选过程的电厂合计发电量达8.5GW。
根据RPS标准,供电商签订合约最少须提供1%之可再生能源,但能源部正在规划自2023年起将最低水平提高至2.52%。
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最近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菲律宾根据可再生能源法规设置的太阳能装置总发电量为1.04GW,大部分太阳能厂都是採用原先的趸购制度和淨计量系统。
去年六月,菲律宾政府启动了2GW的可再生能源拍卖。根据该国政府的总体计画,预计至2030年将完成 15GW的可再生能源产能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