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欲强化光电市场信心 拍板延长PPA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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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当局针对该国第四轮大型光电招标案作出了变动,根据新公布的规范,所有得标开发商的购电协议(PPA)都将从21年延长至25年。

Apricum咨询公司的资深顾问斯蒂彻(Moritz Sticher)向媒体分析指出,将合约年限拉长意味着监管当局欲给予开发商信心,如果没有拉长年限,可能会看到许多资产遭到搁置,不仅会阻碍马来西亚实现再生能源目标的步伐,也不利于后续的引资活动。

据悉,由于光电材料价格上涨、基准利率上升等利空萦绕着市场,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Malaysian Energy Commission)在八月便已做出这项决定,盼能以此应对光电设施融资性相关的担忧。

马来西亚当地媒体报导指出,部分开发商也曾呼吁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针对电价进行审查,不过这项要求遭到拒绝。根据政府的出价,规模介于10MW至30MW之间的项目,每千瓦时(kWh)电力的价格为0.1850令吉至0.2481令吉,而容量落在30MW和50MW之间的项目,电价则为每千瓦时0.176令吉至0.1970令吉不等。

第四轮大型光电招标案有30个项目得标,总装置容量共计823.06MW,根据统计,马来西亚当局目前招标的总装置容量为2,457MW,但截至今年第二季仅有1,160MW投入营运,第五轮招标案将于2023年展开,政府目前正在探讨是否将虚拟购电协议(VPPA)也纳入其中。

根据Apricum的数据,马来西亚目前的光电装置容量为2,165MW,该国的目标是在2025年前再增加1,098MW,并且在2035新增2,414MW。至于整体再生能源的发展,马来西亚期望在2025年前将再生能源总装置容量拉高至8.53GW,相当于该国31%的用电量,而2035年则期望能提高至10.94 GW,等同于用电量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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