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胡克斯特拉(Wopke Hoekstra)表示,非洲、拉丁美洲等全球南方國家都對碳權計畫有高度興趣。(圖片來源:Wikipedia Commons)
歐盟執委會預計2日公布2040年減排目標,計劃以1990年為基準削減90%碳排,且有意開放成員國使用海外碳權,藉此帶動開發中國家加入減碳行列,但有專家警告,此舉可能本末倒置,反而削弱成員國推動實質減碳的動力。
歐盟提2040年減排目標,擬開放使用國際碳權
根據媒體揭露的部分草案內容,歐盟規劃從2036年開始,允許成員國透過資助海外減碳計畫取得碳權,並將其減碳效益計入歐盟氣候目標,且設定抵銷上限為3%,企圖解決「剩餘碳排」(Residual emissions)問題,加快歐盟實現淨零的腳步。
歐盟負責氣候政策的執委胡克斯特拉(Wopke Hoekstra)表示,開發中國家渴望透過碳權開發取得歐洲方面的融資機會,例如用於植樹造林、森林復育等減排措施,「地球不會在乎我們從哪裡減少大氣中的二氧化碳」。他進一步指出,非洲、拉丁美洲等全球南方國家都對碳權計畫有高度興趣。
歐盟現有的2030年、2050年氣候目標,都要求必須在歐盟境內採取行動,而該草案也明確將海外碳權排除在歐盟碳市場之外,避免影響境內的碳權價格,進而降低企業減排的動機。
歐盟有意允許資助海外減碳計畫取得碳權,該草案還需要通過歐洲議會及各成員國的討論。(圖片來源:iStock)
環團批歐盟,將減排責任轉嫁開發中國家
然而部分環保組織並不買單,包括非政府組織「碳市場觀察」(Carbon Market Watch)在內等超過130個產業、專家組織認為,此舉是將歐盟減排責任轉嫁到開發中國家,且宛如打開「潘朵拉的盒子」,使歐盟得依賴其他國家與市場的碳權,甚至可能是品質不穩定的碳權。
胡克斯特拉坦言,碳權可信度在過去確實受到質疑,而他也藉此強調碳權的認證與查核的重要性。
英國獨立氣候智庫「能源氣候情報組織」(Energy and Climate Intelligence Unit)國際部門負責人雷德蒙金(Gareth Redmond-King)直言,「如果主要碳排來源的大型經濟體都無法盡力減排,那麼全球減排目標就會被拉低」。他認為,使用碳權實現淨零目標將損害歐盟的氣候領導地位。
此外,根據丹麥氣候智庫Concito估計,如果歐盟採用3%的上限,加上只能採購減碳效益能維持數百年的高品質碳權,其成本將高達460億歐元(約新台幣1.5兆元)。
該草案之後還需要通過歐洲議會及各成員國的討論,包括法國可能要求國家自定貢獻(NDC)與歐盟目標脫鉤,且表態支持調高碳權使用上限至5~10%,另外碳權的實際購買方是歐盟成員國或由歐盟執委會進行,以及經費來源是各國國庫或歐盟預算等問題都仍待進一步討論。
資料來源:The Guardian、Politico(1)、(2)